通知
发表时间:2020-7-9 16:22:28 来源:成都实外西区 编辑:成都市实外西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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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竞标单位:
就【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(西区)初小LED显示屏系统建设项目】做以下通知:
1、招标文件第9页、第42页“工程完工一年质保期”,第41页“全免费质保期为60个月”,第52页“叁年内免费保修”、 “叁年质保期”以上日期统一为“叁年”。
2、招标文件第45页【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采购人的预算控制价”作度标处理】中提到的预算控制价为“壹佰叁拾万元”
3、取消招标文件第40页“投标产品推荐品牌”中的品牌,不作推荐。
4、招标文件第47页“投标报价分值40分”,“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,其价格分为满分。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=(评标基准价/投标报价)×30%×100。”更正“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报价为评审基准价,其价格分为满分。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=(评标基准价/投标报价)×40%×100”。
5、招标文件第47页“技术及售后服务”删除“根据对投标人售后服务能力和承诺,包括管理体系、技术人员、维修能力、服务计划、响应时间、现场服务支持能力、质量保证期限及范围等进行综合比较评分,第1-3名分别得3,2,1分,其他的不得分”。
6、招标文件中所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:“2020年07月14日上午9:00”更改为“2020年07月14日上午9:30”。
采购人: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(西区)
2020年7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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